尊敬的住建局领导:
滨江华庭2栋2单元增设电梯工程正在走流程,在这个过程中我方提出了很多涉及流程的不合规、程序倒置、未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鉴定资料和部分施工图存在不合法不合规以及与实际严重不符等一系列问题。但得到最多的回复是: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滨江华庭2栋2单元增设电梯工程审批流程合法合规。我局根据提交的申请资料合规合法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主管部门解释施工图审查备案是只对备案资料的完整性负责。正常情况下施工图审查备案有可能是只对备案资料的完整性负责,但是现在我方提出了备案资料中存在很多实质性的问题,我方不仅在各个政府和相关部门信箱进行了投诉和反映备案资料中存在违规违法问题,比如:1.备案资料中房屋结构安全和抗震鉴定报告也不是按照住建厅文件和技术规范出具的整栋楼的鉴定报告,2.代理业主也未按照雅安市加装电梯文件规定必须同时具备土建施工和特种设备安装双重资质,3.征求全体业主意见的动议表决表我方也未签字,4.社区公示时也未公示增设电梯位置示意图、业主协议书、签字签名表等附件内容,5.部分备案施工图纸还严重与实际现场情况不符涉嫌作假和涉嫌规避回避某些事实的问题并且有些还违反消防和一些强制性规范等等一系列问题), 而且还亲自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书面和口头的形式反映,这样主管部门就不能以所谓的备案流程合法合规来回复,因为已经提出和反映了问题,并且这些问题都是实际存在的,是政府和相关部门都已经完全知晓的,并不是没有反映和报告的,既然都知晓了怎么能视而不见“知法犯法”呢?还怎么能在没有解决这些所有问题的情况下说合法合规呢?这不是失职渎职吗?在已经知道存在问题和本来就不知道存在问题的性质是不一样的,不知者也许不为过,但明明已经反映和报告了而不去解决视而不见,那性质就不一样了,难道这不是“知法犯法”失职渎职吗?而且这些问题中还涉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其中就还包括拆改抗震圈梁的问题(拆改抗震圈梁四川省住建厅有明文规定需要主管部门出具行政许可和审批批准,是审批制,不是备案制,两个是完全不同的流程,是单独的流程。肯定不能将拆改抗震圈梁归为电梯图纸备案,这是违规违法的,是不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眼里,是在制造安全隐患),希望主管部门在没有解决所有问题的情况下不要再回复合法合规了,希望在解决了所有问题的情况下再出具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和施工图备案合格文件。希望主管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来解决所有问题。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