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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信件编号 2023420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信时间 2023-12-19
信件标题
警察不作为
信件内容

我于2023年10月份邻居装修非法定时间扰民,多次报警,报警后楼下依旧不该,我在提出警察提出如果下次在不整改,向楼下进行警告并且行政处罚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警察当时回复了可以;在12月楼下再次在非法定时间装修,我报警后提出给予处罚,但是警察回复我的是自己没有这个权利,在治安法58条,再多次警告不整改是有权可以进行警告并且罚款,上次也说到了下次就直接处罚,我自己感觉权利被忽视。同时在电话向民警要求处罚后被回复自己部门没有权利罚款,我有询问那我应该打哪个投诉,得到的是不知道哪个电话。


办理情况
  • 刘欣”朋友:

    您好!您在雅安市公安局信箱的20234201信件,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来信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雨城区公安分局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核查,雨城区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在接到您反映雨城区张家山路309号3单元4楼7号装修噪音的求助报警后,均及时出警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场民警联系房主告知其装修噪音对您产生的困扰,要求其在进行装修工作时尽量降低音量场工人和房主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房主也积极与您联系沟通相关事宜,并在您考试前期停止施工以保障您安静的备考环境。目前,该房屋正在进行室内软装修,整体装修工作已进入尾声,已无较大噪音产生

    装修噪音属于社会生活噪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因该住户装修产生噪音的问题尚未达到行政处罚的标准和条件,雨城区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将持续关注噪音污染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因此产生的矛盾,避免其在法定休息日产生生活噪音问题。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若您对以上回复仍有疑问或需要反映噪音问题,可拨打雨城区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电话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835-2222110

    祝好!

     

     

     雅安市公安局                            

     2024129日                         

    市公安局   2024-01-29 14:34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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