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写信 返回
市生态环境局
信件编号 2019682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信时间 2019-10-07
信件标题
违建垃圾加工坊,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信件内容

家门口违建垃圾加工坊,就在在门口,未经当地政府允许,夏天蚊虫多,而且塑料橡胶味道很重,当地政府管不了。而且接通电源加工塑料,味道和声音严重影响我们周边人生活。就在新修大公路边,也影响市容市 貌,恳请领导派人调查处理。位置(雅安市芦山县清仁乡大同村光明组杨家坝新修大公路旁边)


办理情况
  • “胡泽松”朋友,您好!

    您反映的“违建垃圾加工坊,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信件收悉。我局责成芦山生态环境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信件反映的“垃圾加工坊”实则为“芦山县超华废品收购站”,位于芦山县清仁乡团结组,经营范围为:废旧生活用品回收,该废旧废品收购站有2个仓库。

    10月11日,芦山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废旧塑料回收站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回收站未营业,因回收站负责人在外地,厂内无人员,执法人员未能进入厂内进行检查。从厂区外查看,厂内堆放有回收的废旧塑料瓶,机械设备设施。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了解,群众反映回收站在打包、转运废品等过程中有噪声产生,厂内堆放的废旧塑料有异味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执法人员与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告知其必须按照营业执照许可的生产经营范围从事经营,严禁从事废品生产加工作业,在转运、打包等产生噪声的工序要避开群众休息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异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待回收站负责人回厂后,芦山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县经商科局对相关情况进行复查,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执法人员将现场调查及处理情况电话反馈于您,您表示理解并希望处理好后及时反馈于您。

    我局责成芦山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为群众创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今后如若发现环保类问题,请及时与芦山生态环境局联系(24小时值班电话6523118或12369),以便能及时调查并解决问题。

    此复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14日

     

     

     


    市生态环境局   2019-10-14 11:53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