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保局今日印发的相关通知,“从9月1日起,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由职工或其委托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针对以上通知,想咨询一下,在此之前,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和生育津贴是根据职工本人就高选择其一,这个通知下发实行开始,符合条件的职工生育津贴职工本人申请后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是产假期间,企业工资正常发放,生育津贴也是发放至个人,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生育津贴,职工本人都可以同时领取呢?
| 信件编号 | 20252347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写信时间 | 2025-08-06 |
| 信件标题 |
咨询四川职工生育津贴直接发放到本人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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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
根据四川省医保局今日印发的相关通知,“从9月1日起,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由职工或其委托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针对以上通知,想咨询一下,在此之前,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和生育津贴是根据职工本人就高选择其一,这个通知下发实行开始,符合条件的职工生育津贴职工本人申请后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是产假期间,企业工资正常发放,生育津贴也是发放至个人,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生育津贴,职工本人都可以同时领取呢?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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